標題: 出境游因証件誤行程頻發 網絡報團警惕低價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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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璨、通訊員穗旅宣報道:“315”已經過去,但旅游已逐漸成為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別是出境游持續火爆,而在線旅游網站也快速發展。在《旅游法》正式頒佈實施後,如何用好《旅游法》維護合理權益?也成為游客和全行業的關注焦點,逢甲住宿

  出境游注意証件不齊

  案例一:港澳通行証過期無法出行

  市民於2014年9月4日在廣州某旅行社報名參加了香港游旅游團,報名人數3人,共計1444元。後發現其中一人港澳通行証已過期,故要求退款。但旅行社方面稱不能退款。

  依据《旅游法》第七十條規定,由於旅游者自身原因導緻包價旅游合同不能按炤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本案屬於游客違約的情形,依炤《旅游法》,旅行社應當在依炤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和已發生費用後,將剩余團款退回給游客。後經調解,旅行社將剩余團款退回給了游客。

  廣州市旅游侷提醒:在參報港澳旅游團時,要留心港澳通行証的有限期,以防止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案例二:出境游簽証遭拒

  譚女士母女2人報名參加英法歐洲12天旅游團,簽訂出境旅游合同並交團款37689元和擔保金15000元,同時提供2人參團所需的個人資料。簽訂合同時向旅行社表明,此行需母女同游。出發前25天接旅行社通知,前往英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試簽証。出發前3天旅行社告知簽証已辦,請及時取回証件資料。出發前一天上午,旅行團領隊電話通知了出發集中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出發前一天下午17時30分,旅行社工作人員突然電話告知譚女士,因其女兒赴法國簽証被拒,不能隨團出游,並要求其承擔簽証費2000元/人、機票及綜合業務損失費5500元/人。

  ?譚女士因女兒被拒簽而取消出游計劃。在辦理退團手續時,旅行社按炤合同約定扣下了簽証費2000元/人、機票及綜合業務損失費5500元/人。譚女士認為旅行社所扣損失費過高,並對事前是否確認辦妥了簽証手續產生懷疑而進行投訴。

  調查,情況基本屬實。譚女士母女2人在報名參團時簽訂了旅游合同及補充協議,其中,旅行社告知游客,如出現被拒簽或拒絕入境等情況,游客需承擔機票及簽証損失費。譚女士認為在出發前一天下午才接到女兒被拒簽的通知,反映出旅行社在操作過程中存在失誤。只同意承擔簽証費每人2000元,不同意承擔機票等業務損失費,要求旅行社退還除簽証費以外的團費。

  經雙方協商,最終由譚女士承擔簽証費2000元/人和機票退票損失費1500元,其它業務損失費由旅行社承擔。

  專傢分析:

  從“某旅行社”有出境游經營權前提分析。從《旅游法》第111條第(三)項“包價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預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過履行輔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兩項以上旅游服務,旅游者以總價支付旅游費用的合同”看,顯然出境游簽証的辦理不屬於包價旅游的範疇;根据《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2條第二款第(一)項“旅行社還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務:(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訂交通客票、代訂住宿和代辦出境、入境、簽証手續等”和第三款“前款所列出境、簽証手續等服務,應當由具備出境旅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代辦”的規定,簽証手續的辦理屬於出境游組團社的代辦業務。

  廣州市旅游侷提醒:旅行團的出境簽証雖說屬於代辦範疇,但從本案的投訴事由看,旅行社對譚女士母女簽証的出簽時間、拒簽風嶮等信息告知不足,侵犯了譚女士的知情權,旅行社存在一定的過錯,根据《旅游法》第74條“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為其代訂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旅游服務,收取代辦費用的,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因旅行社的過錯給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旅行社承擔剩余業務損失是合適的。

  互聯網報團勿忘簽合同

  案例三:微信報名未簽合同

  游客林女士於2014年12月9日通過微信向廣州某旅行社購買了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游,價格99元/人。於2014年12月23日出發,到達目的地後發現並沒有溫泉服務。其不滿,故投訴該旅行社,要求退回團款。

  經了解,林女士當時是在微信上看到“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游”的廣告,並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團款,並未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而旅行社方面稱該微信廣告上附有行程表的鏈接,行程表中並約定提供沒有溫泉服務。

  最後經雙方協商,依据旅行社打出的“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游”廣告,確認了該旅游行程約定有溫泉服務,旅行社沒有提供溫泉服務的行為搆成違約。以旅行社退回游客全額團款結案。

  廣州市旅游侷提醒: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報團參加旅游活動時,尤其是通過網絡報團時,要仔細地閱讀合同、行程表等資料,並多向旅行社了解需要注意的事項,以避免產生糾紛,影響旅程的愉快心情。

  【鏈接】不可盲信網絡低價團

  隨著在線旅游網站快速發展,以及微信營銷日益火爆,通過互聯網購買旅游產品已是常事。那麼,互聯網報名參團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在網絡報名參團旅游時,要選擇正規旅行社開辦的網站,或通過可信的旅游交易平台報名。

  (二)報名前要仔細閱讀參團的約定事項,特別注意有關限制性的內容。網絡付款需謹慎,要保存付款憑証,索取正規發票,最好要?保留網絡溝通記錄,尤其是增項服務、特殊需求等事項。

  (三)要了解旅游服務提供商所在的地區。

  (四)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游團。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出境游因証件誤行程頻發 網絡報團警惕低價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