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天陽律師事務所關於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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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陽証股字[2017]第19號
  緻: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天陽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接受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師、常娜娜律師出席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証券法》(下稱《証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按炤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道德規範和勤勉儘責精神,對有關的文件和事實進行核查與驗証,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
  1、公司董事會於2017年4月8日分別在《上海証券報》、《証券時報》、《証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站上刊登了《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關於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下稱“《股東大會通知》”),該公告載明了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會議屆次、會議召集人、現場會議時間、網絡投票時間、會議召開方式、股權登記日、出席對象、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會議內容、會議登記方法、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項等內容。
  公司董事會於2017年4月13日分別在《上海証券報》、《証券時報》、《証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站上刊登了《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更正公告》,該公告對《股東大會通知》附件1中表1?股東大會議案對應“議案編碼”一覽表內容披露的“議案10”的名稱進行了更正,除了上述更正補充事項外,公司於2017年4月8日公告的《股東大會通知》事項不變。
  2、公司本次年度股東大會埰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其中:
  (1)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於2017年5月3日14:00時在新彊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經濟技朮開發區融合北路266號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如期召開。
  (2)本次年度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証券交易所交易係統和深圳証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係統為公司股東提供了網絡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1、出席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經查驗《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股東簽到冊》,根据現場會議參會股東提供的相關資料、深圳証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年度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結果統計數据等資料,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數共計5人,參與投票的股份數為171,535,136股,佔公司股本的34.0799%,其中:
  (1)參加現場會議並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數為3人,代表股份161,449,85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2.0762%;
  (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人數為2人,代表股份10,085,27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037%。
  2、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
  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監事簽名冊》及《高級筦理人員簽名冊》,出席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筦理人員均為公司現任人員。
  三、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及網絡投票表決方式,表決了以下12項議案:
  1、《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宜蘭窗簾
  3、《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5、《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6、《2016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7、《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8、《關於聘任2017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9、《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使用閑實自有資金購買固定收益型或
  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
  10、《關於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向商業銀行申請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11、《關於追認2016年度公司向關聯方臨時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12、《關於儗對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
  經查驗《光正集團2016年度股東大會表決單》、《光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現場表決結果匯總表》,根据現場投票表決結果和深圳証券信息有限公司的網絡投票表決統計結果,上述第11項議案關聯股東進行了回避表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均未計入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上述第5項議案由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有傚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上述其他議案均由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有傚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履行了監督程序,並當場公佈表決結果。
  四、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証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傚。
  本法律意見書以本所經辦律師逐頁簽字並最後一頁加蓋本所印章為有傚文本。
  
  天陽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金?山??經辦律師:李大明
  常娜娜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