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購車合同能順利通過核准,其中祕訣竟是勾結內鬼。近日,經江蘇省鹽城經濟技朮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因無力償還巨額債務,王斌打起了某金融租賃公司“零首付”購車貸款的主意:通過申請高檔車貸款購買低檔車的方式來騙取貸款,再將車輛抵押獲取非法收入。2014年6月,他與該公司員工尚某(另案處理)等人合謀,埰取虛假購買E級汽車的手段,
高雄汽車借款,與該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待款項匯至4S店後,再偽造手續購買C級車,順利騙取貸款29.7萬余元。
事後,王斌又將車抵押,所得10萬元被用於償還債務。掃案後,王斌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伏晶)